Saturday, August 21, 2010

各位。
我在這裡再做一次鄭重地說明。
你們要罵我,行。
你們要講我,行。
你們要玩我,行。
你們要恨我,行。
你們要離我,行。
你們要罵他,你們喜歡。
你們要講他,你們喜歡。
你們要玩他,你們喜歡。
你們要恨他,最好不要。
你們要離他,最好不要。
你們要同時罵我和他,不行。
你們要同時講我和他,不行。
你們要同時玩我和他,不行。
你們要同時很我和他,選一個。
你們要同時離我和他,選一個。
懂了嗎?
愛不愛,恨不恨,喜歡不喜歡,討厭不討厭,這些都是成人後的事。
我們才幾歲?
21歲?不是。
18歲?不是。
13歲!
這個年齡,我們自己都養不起,想養別人?
好嗎?
行嗎?
適合嗎?
可以嗎?
問問你們自己。
我幾年幾月幾日幾時幾分幾秒星期幾說過
“誒(ei第四聲),我喜歡他咧。”
還是
“誒,我愛他咧。”
之類的話?你講的出來,我頭砍給你。
我們這個年齡階段,應該注重的是學業,不是愛情。
除非你能夠和某某人拍拖,又全科一百分,你去吧。
可是,你有嗎?
所以,別再迷惑自己了。
專心讀書,才是我們的責任。
即使不讀書,也盡量避免愛不愛之類的話提啦。
畢竟我們都還小。
況且我們不會賺錢。
你說做兼職,能撐多久?
夠了,不說了。越說越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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